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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清府〔2020〕2号2019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清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决策部署,全市各级行政部门自觉践行新发展理论,严格落实《广东省法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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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区生态控制线规划》的批复市城乡规划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的请示》(清规〔2016〕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清远市城市规划区生态控制线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二、规划范围包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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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远市小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小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清自然资规划报〔201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清远市小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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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日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市委宣讲团首场宣讲报告会暨全市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在清城区举行,同时套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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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清远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清府〔2023〕61号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现决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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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七届第6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2020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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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七届第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6日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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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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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中心区域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实施办法》已经六届第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16日清远市中心区域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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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市林业局对全市201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年度执行情况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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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120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对各县级政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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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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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查情况目前,全市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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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查情况目前,全市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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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土地整治项目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根据上半年工作的进展,现将全市高标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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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远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殷昭举,清远市市长、市林长温文星签发2024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令》,要求抓紧抓实2024年储苗、备耕、造林等准备工作,迅速掀起造林绿化热潮,推动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今年第1号林长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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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三)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道安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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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协会):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顾问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清府办〔2012〕135号)精神,我市将于近期开展清远市人民政府第一批政府顾问推荐和选聘活动。现将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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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四)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加强危险水域的巡逻,及时劝阻在危险水域游泳的学生,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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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宣传手段让群众充分了解有关社会保障卡的办理流程、使用方法及应用领域等政策,同时做好辖区人员信息确认工作,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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