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清远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学习、培训,提高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特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一、借调、跟班学习人员工作原则借调、跟班学习人员的安排坚持“统筹安排、部门推荐、急需优先、对口跟班”的原则,以
广东-清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和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以下称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清远市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清各有关单位参照本制度,组织实施重要政务会议开放工作。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市政府办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6日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清远市县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已经六届第7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16日清远市县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第十二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第十二届深圳文博会”)将于2016年5月12日至16日在深圳举办,届时,我市将组团参展参会。我市参展工作以“清远2020”为主题,围绕展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成果,注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二、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994第16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并依照有关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立实施后评估机制:规范性文件规定有效期的,一般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未规定有效期的,一般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考核评价机构市政府成立清远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联系气象工作的副秘书长及市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第二类考评对象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指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包括行政处罚、对外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并以政府公告形式公布。3.相关县级行政机关与镇街行政执法权的划分。相关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查处。4.要求镇街应当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并以政府公告形式公布。四、相关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镇街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留存资金分配主体责任。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担负起主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掌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对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作用,加强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请示省政府办公厅,现对清府办〔2020〕26号作进一步的明确和补充: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提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条件优化队伍结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为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今后新调入人员,除符合《公务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查情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抽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抽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决定》),根据《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需求,经八届第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决定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区社区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
广东-清远-佛冈县
广东-清远-英德市
广东-清远-清城区
广东-清远-英德市
广东-清远-清城区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