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史志办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5日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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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4日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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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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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业经八届第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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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任务分工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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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七届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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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七届第3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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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二批)已经市政府七届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事项清单监管。由市编办牵头,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好“放接管”工作,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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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推进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4日清远市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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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6年4月25日起,省政府将对各市开展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的实地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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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一、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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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清单位:《清远市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5日清远市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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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清远市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和《清远市政府各部门职权调整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由市编办汇同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各有关单位,不定期对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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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当前,天气秋高气爽,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提前进入或者延后结束森林特别防护期”规定,决定自9月19日起全市提前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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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分成两个指导组,于7月28至31日分赴各县(市、区)检查指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了解各地、各部门高标建设工作的机制衔接、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建设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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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七届第4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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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政府各部门职权调整目录(2018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权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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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我市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解决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避免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新旧政策依据相冲突的现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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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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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避免新旧政策冲突,经八届第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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