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政府各部门职权调整目录(2018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权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并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我市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解决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避免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新旧政策依据相冲突的现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1号)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避免新旧政策冲突,经八届第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加强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扩面征缴任务,现将我市2015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计划印发给你们。各地要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清远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17日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有关省驻清单位:《清远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
广东-清远
一、制定背景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印发了《国务院工作规则》(2023年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23年版)。经比对,我市工作规则的部分内容与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规则已不相符。因此,市政府办公室参照国务院、省政府最新工作规则
广东-清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本报告。一、总体情况2021年,清远市政府以习近
广东-清远
约2500万次,共发布信息约2.8万条,事项涉及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住房建设等民生热点问题,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文件信息438条、其中规章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20条、政府文件7条、政府办公室文件15条、政府公报12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今日
广东-清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教育,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
广东-清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挥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资源优势的工作要求,督促推进各地各部门抓好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工作效能和网上办事效能,促进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
广东-清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市政项目建设与管理的衔接,规范竣工移交接收管理行为,明确工程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含资产接收单位,以下同)的职责,规范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发挥市政设施最佳效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市政建设项目是指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清远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四轮)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道安办(市公安局)反映。清远市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撤销《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清府办〔2016〕25号),并以《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清发〔2016〕6号)为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根据粤府办明电〔2017〕49号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对本地区政府网站进行季度抽查,抽查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复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建设与管理,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及易地建设收费标准,切实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广东-清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现决定对《清远市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清应急〔201
广东-清远-佛冈县
广东-清远-英德市
广东-清远-清城区
广东-清远-英德市
广东-清远-清城区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