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清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地名的管理,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管理,包括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地名的标准化处理、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地名档案的管理等
广东-清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应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第三条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依照本办法开展市政府
广东-清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优化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和《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
广东-清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城市桥梁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等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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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美化城市环境,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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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教育,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
广东-清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挥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资源优势的工作要求,督促推进各地各部门抓好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工作效能和网上办事效能,促进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
广东-清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市政项目建设与管理的衔接,规范竣工移交接收管理行为,明确工程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含资产接收单位,以下同)的职责,规范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发挥市政设施最佳效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市政建设项目是指
广东-清远-清新区
市城乡规划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的请示》(清规〔201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清新区太和镇飞水大街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清新区太和镇飞水大街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范围为清新区飞水大街以北片区飞水大街
广东-清远-清城区
日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昭举赴清城区东城街道,督导检查“百千万工程”推进及重点部位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并入户走访慰问老党员,代表市委、市政府给他们送去党的温暖与关怀。督导检查中,殷昭举仔细查看沿途人居环境整治、主干道绿化美化等工
广东-清远-清城区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城区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清城区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工作方案》已经六届第7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9日清城区
广东-清远-清新区
市城乡规划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的请示》(清规〔2019〕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清新区北部四镇城市蓝线专项规划》。二、《清新区北部四镇城市蓝线专项规划》包含清新区龙颈镇、禾云镇、石潭镇和浸潭镇的行政辖区范围,纳入管
广东-清远-清新区
市城乡规划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清新区太和镇飞水大街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清规〔2018〕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清新区太和镇飞水大街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清新区太和镇飞水大街以南片区控制性
广东-清远-清城区
市城乡规划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的请示》(清规〔2019〕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本次规划包括升平单元、江口单元及其他零星城市建设用地地块。其中升平单元位于飞来镇东北部,
广东-清远-佛冈县
广东-清远-英德市
广东-清远-清城区
广东-清远-英德市
广东-清远-清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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