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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以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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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规划编制类项目计划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的请示》(清自然资规划报〔2019〕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2019年规划编制类项目计划及其资金的使用安排(详见附件)。请你局严格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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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工作制度一、工作原则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2.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3.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部门不予公开和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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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组织召开会议听取省考核组反馈意见和建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温文星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建平主持会议。反馈会上,省考核组组长钟友国代表省考核组反馈对清远2023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的巡查考核情况和工作意见。考核组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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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清远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殷昭举和市长、副总河长温文星共同签署了清远市2024年第3号总河长令——《关于建立水塘河道清淤常态化工作机制的令》(以下简称《总河长令》),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在全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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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宣讲团报告会暨全市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举行。省委宣讲团成员、省文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王晓作主题宣讲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昭举主持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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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2021年11月18日)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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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但是环境教育工作仍然存在普及水平低、组织实施体系缺乏、资源配置缺乏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急需制定有约束力的环境教育规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强化公众参与。同时也是配合清远创文工作的需要,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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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行了修订,赋予了设区的市拥有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2015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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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202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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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为加强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办文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公开原则(一)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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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清单位:《清远市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5日清远市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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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清远市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和《清远市政府各部门职权调整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由市编办汇同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各有关单位,不定期对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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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当前,天气秋高气爽,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提前进入或者延后结束森林特别防护期”规定,决定自9月19日起全市提前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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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分成两个指导组,于7月28至31日分赴各县(市、区)检查指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了解各地、各部门高标建设工作的机制衔接、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建设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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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七届第4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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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政府各部门职权调整目录(2018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权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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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我市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解决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避免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新旧政策依据相冲突的现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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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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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避免新旧政策冲突,经八届第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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