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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清办发〔2019〕34号),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县级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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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查情况2020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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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查情况目前,全市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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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清远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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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一、市区范围内(清城区、清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下表执收:序号项目类型等级区分计量单位基建投资额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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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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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部署要求,促进我市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推动我市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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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我市普惠性科技金融工作,避免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新旧政策相冲突的现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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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加强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扩面征缴任务,现将我市201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计划印发给你们。各地要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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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清单》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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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清远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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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清远市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0日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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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19日清远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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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宜居城乡工作的开展,巩固和提高创建宜居社区的工作质量,有效地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2〕53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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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确保2013年国际青年男篮四国挑战赛(清远站)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2013年国际青年男篮四国挑战赛(清远站)组织委员会,现将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信兰成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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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清远市解决粤北石灰岩地区外迁人口安置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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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清远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清自然资规字〔2019〕1号)自2019年4月1日实施,将于近日到期。经市政府同意,《清远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清自然资规字〔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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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清远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工作小组组长由负责财政、金融工作的市领导兼任,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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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教育,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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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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